国家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享有管理与监管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国家对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享有依法进行保护、管理和监督的权力,以防止人类遗传资源的流失,保障生物安全,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同时推动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这些法律法规确保了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持续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以及采集我国重要遗传家系、特定地区的人类遗传资源,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获得相应的批准或许可。
我国人类遗传与生物资源国家所有权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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