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1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这次选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相关的规定进行的,旨在为澳门回归祖国后的首次行政长官选举做好准备。
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由400名委员组成,他们将负责在1999年澳门回归前选出首位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这一过程体现了“一国两制”、“澳人治澳”及高度自治的原则,为澳门顺利回归并平稳过渡到新的政治体制奠定了基础。
澳门特区筹委会举行无记名差额选举产生30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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