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根据中国法律,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确实是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这一刑罚。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意味着罪犯在一定期限内丧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等。这种刑罚的具体执行细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差异,但总体上是由当地公安机关来监督实施的。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具体案例的处理方式,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
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被判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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