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项改革旨在解决长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问题,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
该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确保待遇水平合理衔接。
-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作为补充养老保险。
- 逐步实行全国统筹,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这一改革措施对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