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税法规定,以下几项收入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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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比如诺贝尔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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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这是指购买由中央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发行的债券所获得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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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如独生子女补贴、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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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转业费、复员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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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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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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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个人取得的合理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以及符合规定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等现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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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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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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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请注意,具体的免税项目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在具体操作时参考最新的税法规定或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