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这一表述深刻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民族之间的新型关系特征。
- 平等:所有民族不论大小,在政治地位上一律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 团结:强调各民族之间的紧密联系和共同奋斗,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
- 互助:各民族之间相互帮助,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
- 和谐:构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这种关系的建立和发展,不仅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也体现了中国国情和社会发展阶段的特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中国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