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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宪法制定时行使制宪权的具体主体揭秘

在我国1954年宪法制定过程中,具体行使制宪权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这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也意味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正式形成。因此,在1954年宪法的制定过程中,行使制宪权的主体就是出席此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们。


在我国1954年宪法制定过程中,具体行使制宪权的主体是( )

A全体中国人民

B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C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D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义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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