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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设立的首批经济特区名称概述

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政府设立了四个经济特区,它们分别是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些经济特区是中国最早实施对外开放政策的地区,旨在通过引进外资和技术,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并为全国范围内的改革开放提供经验。

  1. 深圳:位于广东省南部,毗邻香港,是中国最著名的经济特区之一。深圳从一个小渔村迅速发展成为现代化大都市。
  2. 珠海:同样位于广东省,靠近澳门,珠海也得益于其地理位置优势,在制造业和旅游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3. 汕头:位于广东省东部,汕头在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方面也有一定的成效。
  4. 厦门:位于福建省东南部,与台湾隔海相望,厦门在对外贸易和吸引台资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这些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为中国后续的改革开放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了类似的发展模式。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设立的经济特区有____。

A。深圳 上海 汕头 珠海 海南

B。深圳 厦门 海南 珠海 浦东

C。深圳 珠海 汕头 厦门 海南

D。深圳 上海 厦门 汕头 珠海

 

 

C

解析

我国最早建立的经济特区有,分别是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

扩展知识

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

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在湖里2.5平方公里范围内设立厦门经济特区,湖里成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发祥地。1981年10月15日,随着破土动工的一声炮响,厦门经济特区在湖里拉开了建设的序幕。

1985年,国务院批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洲为沿海经济开放区。中央1985年85号文件说,“厦门特区扩大到全岛,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是为了发展东南经济,加强对台工作,和平统一祖国大业作出的重要部署。”

1988年,海南省被批准为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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