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被定义为精神病,有的在家治疗,有的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似乎被定义为精神病的人成了远离社会的人,而且无可争议地具有精神病,但也有例外。那么被定义为精神病的人是否真有精神病?

被定义为有精神病的人并不一定真有精神病,很可能只是暂时表现为精神不正常,过了那一段时间,就表现为正常。人从自然状态进入到社会状态,要接受社会规则的驯化。有人接受的不是那么彻底,有时候就要逃脱社会规则的约束,而这种逃脱就表现为精神不正常。随着社会化进程的加快,几乎每一个人都要进入社会,都要通过挣钱谋求生路,而挣钱并不是人的本性,是经过社会规则驯化之后的结果。心理学被迫和社会学联系起来,被迫接受权力和资本的改造。只要人正常工作挣钱,就算是心理正常,倘若不想挣钱,只是在家躺平,或者只是啃老,就被认为精神不正常。倘若有人好吃懒做,经常骗钱,也被认为精神不正常。人性本身是自由的,却受到了种种社会规则的约束和限制,最终被社会规则驯化。其实被社会规则驯化的人才是不正常的,才有了精神病,而在家躺平的人是正常的,甚至整天在田野里奔跑,采摘野果的人才是正常的。社会进步了,人们适应了社会规则,不得不改变很多自然本性,最终改变自己之后,就被定义为正常,其实只不过适应了社会规则而已,却掩盖了太多自然属性,甚至悲伤的时候不能哭,高兴的时候不能放声大笑,饥饿的时候不能立刻吃饭,困倦的时候不能立刻睡觉,怎么说都是不正常的。但偏偏这种不正常的状态被定义为正常,而正常的无忧无虑的状态却被定义为不正常。关键要看谁来定义精神病,谁来定义谁就具有话语权。
定义精神病的似乎是精神病学家,而且有了一定的标准,但这种标准是依据社会规则来制定的,并不是完全依照人性来制定的。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完全接受了社会规则的驯化,完全适应了各种社会规则,而是有可能在某些时段回归自然本性,要抵触社会规则,就会表现为躁狂症,表现为抑郁症,表现为被害妄想症等等。各种症状只是人在特殊条件下产生的,倘若脱离了那个特殊的条件,或者说脱离了受到束缚的环境,他们的心态就可能改变了,很可能变得正常了,没必要到精神病院去,也没必要接受精神类药物治疗。但精神病学似乎已经被很多人知道,尤其是心理学获得了推广,主要还是有资本持续投入,要很多人去考心理咨询师证,还要心理咨询师开办心理诊所赚钱。除此之外,很多大医院都有精神科,主要收治精神病人,还可以做心理咨询,其背后都有资本的投入。似乎每个城市都有精神病院,专门收治一些有精神病的人。但进入精神病院的人并非都是有精神病的,很可能只是间歇性发作,就被送进去了,还有可能被诬陷,竟然也被送进去了。曾经有一对夫妻,都是大学教授,吵起架来之后,女人给精神病院打电话,说男人有精神病。精神病院派来医生,直接把她的男人带走了,关在精神病院。女人竟然两年都没去看他,就是为了让他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等到男人出来的时候,已经精神恍惚,让干啥就干啥。

精神病院是盈利的部门,并不一定完全认定精神病,也不一定对患有精神病的病人实现彻底的治疗。或者在一定意义上说,精神病院就是社会收容机构,主要用来收容精神病人,但谁来定义精神病人,就是让人很费解的事。本来由精神病人来定义自己的病,但偏偏精神病人不受自己的控制,很容易被周围的人来定义,一旦被定义为精神病人,这个人就不能自主了,命运似乎被他人决定了,怎么说都是不人道的。一般来说,有精神病的人很可能只是间歇性发作,在一定的环境下出现了精神不正常的现象。如果人们贸然把他们定义为精神病患者,还把他们送进精神病院,就很可能对他们形成一种伤害。即便是正常人进入精神病院,也一样会被弄得精神恍惚,没有精神病也就有了精神病。进入精神病院的人一定要说“我有病”,算是有自我意识,有自我认知,倘若一个劲地辩解大喊大叫,说“我没病”。就会被治疗精神病的医生认定为没有自我认知,肯定是有精神病。倘若这个病人是个正常人,大喊“我没病”,也一样会被定义为有精神病,甚至要接受药物治疗。
或许人只是在一定的环境下才会有精神不正常的现象,但这种环境因人而异,很可能很多人在某种环境下不会产生精神失常的状况,但有一两个人就有可能产生精神失常的状况。很可能面对同样一件事,很多人都觉得应该这样去做,但有一两个人偏偏觉得应该那样去做,于是很多人就把这一两个人定义为有精神病,因为他们不能合群,尤其不能少数服从多数。这种定义精神病的手段就是污蔑,甚至会逼良为娼。有人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要去上访,却被某些地方的领导给拦住,记者来报道,领导就说他有精神病。有人杀了人,就说自己有精神病。当精神病被当成免责的武器,很多犯错的人都要声称自己有精神病,以此逃脱责任。古代有装疯卖傻的事例,只不过要掩人耳目,借机逃走。越王勾践被吴国扣留,当成人质,最终装疯卖傻,甚至连猪粪都吃。当吴王夫差放松警惕的时候,越王勾践的手下就把他偷偷接走了。范进中举之后欢喜疯了,被他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过来了,算是一巴掌打好了精神病。这是小说的虚构,让人啼笑皆非。定义精神病的并非是精神病学家,而是周围的人。越是这样,一些人就越容易被定义为精神病,甚至被污蔑。而有些人认为自己有精神病,除了犯了疑心病,就是要推脱责任。有精神病人杀人的事例,却不用负刑事责任,但很容易引发社会舆论反响。

被定义为精神病的人,不一定真的有精神病,很可能是个正常人,只是在特殊的环境下有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做了一些不合常规的事,却体现了人性的自然属性。如此来看,当大多数人都认为正确的时候,一定会有几个人从另外的角度思考问题,认为不一定正确。而这几个从另外角度思考问题的人不一定真有精神病,却被定义为有精神病,就一定是群体对个体的打击了。倘若人们能看一看《飞跃疯人院》之类的电影,似乎就会对被定义为精神病的人有了深刻的理解。幸好,这几年精神病人也获得了一点可怜的话语权,当然就会少一些正常人别定义为精神病人的事例了。倘若还存在,就一定验证社会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