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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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选举: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县、乡两级的人大代表。这种选举方式使得选民可以直接参与到国家基层政治生活中,表达自己的意愿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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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选举:全国人大代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种方式体现了逐级代表民意的原则,确保了更广泛的代表性。
总的来说,我国的选举制度既保证了民主的广泛性,又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特点,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一种选举制度。
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是()
A、一律实行直接选举
B、一律实行间接选举
C、大多数实行差额选举
D、采用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
D
解析
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有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一、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二、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扩展知识
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点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第六点 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第七点 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第八点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第九点 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