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在1689年通过的权利法案中规定了多项关于个人权利和议会权力的重要条款。具体来说,该法案确立了如下一些基本原则:
- 限制王权:国王不得干涉法律的实施,未经议会同意不得随意征税或维持常备军。
- 保障言论自由:议员在议会中的言论不受法律追究。
- 保障选举权:规定了更自由的选举条件,确保议会成员能更自由地表达意见。
- 保护财产权:未经合法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财产。
这些规定奠定了现代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基础,并对后来许多国家的宪法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中最核心的是它明确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标志着英国从绝对君主制向君主立宪制转变的一个重要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