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书法理论不一定都适合
现代书法实践
岳 崇
任何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都会有相应的理论出现。书法不例外。
我国书法由于历史的久远及其艺术的高度发展,故从东汉赵壹的《非草书》与蔡邕的《笔论》、《九势》开始,理论遗产极其丰富。纵观而言,汉魏晋是书法理论发展的初创期,唐朝是书法理论发展的成熟期,五代书论处于低潮,宋代苏轼、黄庭坚、米芾等大家的尚意书论又催生其蓬勃,元明时期平铺发展,清朝的论著甚丰但重于考证。事实求是地说,无论哪个时期书论如何,无疑都是对其前书法实践的总结,必然对书法以后的发展都或多或少地产生影响,也因此使之形成了传统。
时异则事异,事异则理论异。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事物的变化,理论也必然发生变化。因为理论是发展变化的,是随着时间的发展而发展,随着事物的变化而变化。简单说,任何事物,早前的理论都不完全适合长足发展了的实践。毫无疑问,古代的书法理论不完全都适合新的历史时期的书法实践。
如传统书法讲笔笔中锋。中锋说是东汉蔡邕首次提出,他在书论《九势》中说:“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北宋大科学家沈括对艺术也有研究,他在评论徐铉的小篆时也阐述了中锋说:“笔锋直下不倒侧,故锋常在画中,此用笔之法也。”清代书论家刘熙载在《艺概》中说:“每作一画,必有中心,有外界。中心出于主锋,外界出于副毫。锋必始、中、终俱实,毫要上下左右皆齐。”这段文字是刘熙载讲述“每作一画”即笔笔中锋的具体内容。沈尹默在其《书法论》一文中明确强调“笔笔中锋”是学习书法的“根本大法”,他指出:“笔法是任何一种点画都要运用着它,即所谓‘笔笔中锋’,是必须共守的根本大法。”
笔笔中锋对于以写字为目的的传统书法是正确的、必须的,但在当今以创作艺术为目的的书法就不一定合适了。因为事物在发展,审美观念在发展,书法艺术也在发展。又艺术贵在变化,作为书法艺术的笔法也要变化。显而易见,当今书法不可能笔笔中锋。
实事求是地说,在临习古人书法碑帖阶段必须遵照笔笔中锋的理念要求。也就是说,在临习阶段先把前人的传统的要领继承过来。在进入创作阶段,又注意把现代的美学理念融入进去,比如用笔轻重、用墨浓淡的变化,中锋、侧锋适时调整等。
因此,我们学习古代书法理论不能机械地、不加辨析地继承弘扬,而要以发展的眼光,把符合时代要求的传统东西继承下来,把不合时宜的东西舍弃掉,以符合发展规律的新理念来创新当今书法艺术。
【作者简介】岳崇,字醉石,号终南山翁,陕西长安人。自幼酷爱书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西北大学兼职教授、陕西中华文化学院智库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