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批不平等条约是南京条约、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
1842年签订的南京条约(正式名称为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它标志着中国开始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该条约由清朝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主要内容包括赔款、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开放通商口岸等。
1844年,中美签订望厦条约,中法签订黄埔条约,这两个条约也是不平等条约,进一步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利益。望厦条约扩大了美国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并增加了新的通商口岸;而黄埔条约则赋予法国在通商、传教等方面的特权。
这些条约的签订严重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也开启了列强瓜分中国的序幕。
中国近代首批不平等条约:从南京条约到天津条约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中意知识网 »
中国近代首批不平等条约:从南京条约到天津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