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民主义中的“民权主义”部分强调了国家政权应属于人民,由人民共同管理国家事务。孙中山先生提出的新三民主义是在原有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的基础上进行了发展和完善。其中,民权主义主张建立“直接民权”,即人民直接行使政治权力,包括选举、罢免、创制和复决四种权利,以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
因此,在新三民主义中,国家政权属于人民,并且应当通过各种方式让人民真正参与到国家治理中来,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思想。这种思想对于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重塑新三民主义:聚焦国家政权强化与民众福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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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新三民主义:聚焦国家政权强化与民众福祉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