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行政是指政府在行使权力、执行公务时,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公正、透明。其主要特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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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原则:所有行政行为必须依据法律进行,不得超越法律授权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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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在作出决策或采取措施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确保过程公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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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其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违法行政需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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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行政行为应公平对待所有人,避免歧视,保护公民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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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便于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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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与效能:在保障合法性的前提下,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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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保障: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隐私权等,防止滥用职权侵犯人权。
法治行政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构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增强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简述法治行政的特点
(1)职权法定; (2)法律保留; (3)法律优先; (4)依据法律; (5)职权与职责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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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行政的特点编辑 语音
法治行政的核心含义是法律高于行政。
第一,职权法定。行政机关的职权,指中央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
第二,法律保留。凡属宪法、法律规定应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有在其所制定的行政规范中作出规定,称为法律保留原则。
第三,法律优先。含义包括:
1)在已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任何其他法律规范,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于法律相抵触,凡有抵触,都以法律为准。
2)在法律尚无规定,其他法律规范作了规定时,一旦法律就此事项作出规定,法律优先,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定都必须服从法律。
第四,依据法律。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即体现为制定规范的抽象行政行为和体现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依据法律。
第五,职权与职责统一。职权,就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