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郑州市文广旅局下发了《关于在二七区试点实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先学后付”的通知》。
6月5日,郑州市二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召开全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先学后付”模式试点工作推介会,重点解读《二七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先学后付”模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试点工作实施范围、推进步骤和保障措施等,特别对“先学后付”模式的资金监管、服务标准、争议处理等关键环节作出具体规定。
据悉,“先学后付”模式是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的具体举措,对防范化解培训机构经营风险、保障学员合法权益、促进校外培训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广大学员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试点工作采取以下创新监管措施:在资金流程监管方面,培训机构按照设置单科费用上限与课程周期限制(不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单次缴费不得超过5000元),按“一课一结算”方式划拨。与此同时,二七区定期将“白名单”机构动态更新,每季度通过“二七发布”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此外,政策激励措施方面,对二七辖区全面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机构,给予风险保证金减免50%,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时,可以作为学校优先选择对象进行推荐考察。
下一步,二七区将持续优化监管措施,逐步构建“机构规范运营、家长放心消费、部门精准监管”的治理新格局,推动校外培训行业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规范”,为郑州市推广“先学后付”模式积累经验。(通讯员 周傲园)